妻子不能怀孕丈夫请求撤销婚姻 患难真情何在?

妻子不能怀孕丈夫请求撤销婚姻 患难真情何在?

婚姻在面对疾病考验时,其真实面貌往往显露无疑。周丹(化名)与郭锐(化名)的故事,就是这样一个例子。2017年,周丹经历了一场与卵巢囊肿的斗争并成功康复。四年后的缘分让他们相遇相恋,短短两个月内便步入婚姻殿堂,共同前往广东开始新生活。

妻子不能怀孕丈夫请求撤销婚姻

然而,幸福的平静并未持续太久。2022年7月,周丹的健康再次亮起红灯,被诊断出患有成人型双侧卵巢颗粒细胞瘤,需接受包括子宫和双附件切除在内的重大手术,伴随而来的还有高昂的医疗费用。这一变故让郭锐陷入了两难境地,他感到被周丹婚前未透露的病史所欺骗,特别是考虑到这将对他们的生育能力和经济状况产生长远影响。

郭锐最终选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,理由是周丹隐瞒了重大疾病。然而,法院在审理后指出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周丹所患疾病并不属于婚前必须告知的重大疾病范畴,因其不具备遗传性、传染性或不可治愈性等特点,且婚前已得到有效治疗,不影响正常生活。此外,法院强调,婚姻应基于相互理解与支持,尤其在面对疾病挑战时,更需双方共同努力维护家庭和谐。

法院调解过程中,尽管郭锐坚持离婚,周丹却希望维持婚姻,双方未能达成一致。最终,法院判决驳回郭锐的请求,鼓励郭锐应给予周丹更多理解与支持,共同克服难关,维护婚姻的神圣与家庭的温暖。

此案提醒人们,在面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律条款时,需严格符合特定条件,如疾病需为婚前存在且未治愈,且对婚姻生活造成严重影响。同时,它也深刻体现了婚姻中的责任与担当,以及在逆境中携手共进的重要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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